- 重庆数百高楼火患整改遇尴尬 找不到人来整改
- 作者:朱亮 类别:行业信息 日期:2009-8-31 17:26:11 访问:1362
无主整改书多达数百张
凯歌路6号是一幢10层居民楼,住有70多户。昨日检查发现,楼底消防进水管被割断,整楼消防栓成了摆设,各消防箱无水枪水袋,消防栓锈迹斑斑,零件“缺胳膊少腿”。按惯例,消防部门签发的火灾隐患整改书应发给物管公司,由其负责筹资整改。但该楼没有聘请物管公司,也未成立业主委员会,整改书成了无主公文。
位于两路闹市区的双龙大道181号楼同样存在消防栓零件缺失等隐患。该楼有名义上的物管公司,每月每户收15元,但只负责垃圾清运,其他事一概不管。
据了解,上述两类“无主”整改书情况,在渝北两路相当普遍。10多年前,两路地区大搞开发,不少高楼系私人合伙修建,无物管、无大修基金,有先天性火灾隐患。
市消防总队透露,我市目前共有9700多栋高层建筑,其中整改责任主体难界定的起码有几百栋,主要是上世纪90年代的老式居民楼,集中分布在渝北、沙坪坝、九龙坡、大渡口等区的城乡接合部。
隐患整改应由政府主导
渝北区消防支队支队长李玉强介绍,对整改通知书找不到主的高楼,须由政府部门(比如街道办)主导,按照谁受益谁负责原则,多方筹措、落实整改资金。
李玉强建议,应针对开发商建立连带责任追究制。若查实小区消防隐患是由开发商造成的,应要求开发商配合整改。若其拒绝整改,建委应当将其纳入不诚信企业名单,并对其资质认定设限。消防部门也应将其新开发楼盘纳入必检项目,增加其违法成本。
有物管高楼火患整改也难
李玉强说,主城不少小区有物管公司、有大修基金,但火患整改依然很难推进。
原因还是整改资金难落实。按规定,动用大修基金须取得2/3业主同意,征求意见一般由物管公司负责。不少小区物管公司与业主关系不好,加上部分住户将消防设施损坏归咎于物管日常维护不力,所以大修基金很难被提出来整改火患。
李玉强对此提出两点建议:一是建立大修基金预拨制,对涉及小区公共安全的设施维修(比如电梯、消防栓等)先行拨付资金,日后再补齐手续;二是对物管费透明管理,专款专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