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京开发区开展餐饮单位消防安全专项治理
  • 作者:北京市消防局    类别:政策法规    日期:2009-7-28 15:00:30    访问:1988
针对夏季人员活动时间长、夜间活动多,公共娱乐场所、宾馆饭店、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火灾危险加大的特点,按照总队《首都国庆60周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总体方案》的要求,7月23日至26日,开发区支队与分局天华路派出所组成联合检查组,利用四天的时间对区内52家餐饮单位进行了全面、彻底的消防安全检查。

    检查中,发现火灾隐患主要表现在:一是部分餐饮单位在进行了重新装修后,未经公安消防部门开业前安全检查,擅自营业;二是餐厅操作间面积较小,布局拥挤,疏散通道不畅通;三是个别单位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未能按规定配置及正常维护保养。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,支队依法责令相关单位整改违法行为并作了相应处罚。

    结合此次专项治理,7月27日上午,支队组织隐患突出的28家餐饮单位召开了消防安全工作会议,防火处副处长唐立军通报了近期区内两家餐馆发生火灾事故的情况,并结合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对各单位提出六点要求:一是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,严格落实逐级消防安全问责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;二是要加强员工的消防知识培训及灭火、逃生技能的训练;三是加强消防安全的资金投入,积极整改现存的火灾隐患;四是餐饮单位的抽油烟机、集烟罩及排油烟道,要定期清理、清洗;餐饮场所的安全疏散通道、安全门、安全出口要保持畅通,应急照明、安全出口指示标志要灵敏有效、亮度要达到要求;五是按要求配备轻便型灭火器材,器材要放在通风、干燥、醒目、取拿方便之处;严禁将灭火器放在门后、水池边以及不易被人发现和取拿不便的地方,并要定期进行维护、保养;六是认真吸取近年来餐饮行业火灾事故的教训,要亡羊补牢;各单位要积极、认真地开展全面、细致的内部消防安全大检查,及时发现问题的“死角”,确保消防安全。